古丈县人民政府-青年就业见习补贴

青年就业见习补贴

来源:古丈县人社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02 10:20:00 字体大小:


1、优惠政策

见习基地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含中高职毕业生)和16-24岁的登记失业人员提供见习岗位,为见习人员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

2、补贴对象

在见习基地见习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含中高职毕业生)和16-24岁的登记失业人员。

3、实施要求

1、符合条件的个人,在当地见习基地见习期3-12个月。

2、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为见习人员按时发放见习补贴。

3、见习补贴实行先发后补。按季申请,每季度初,见习基地向当地人社部门代为申请上一季度的见习补贴。

4、工作流程

基地申请→提交资料→县就业服务中心初审→人社局复审→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实施部门:古丈县就业服务中心就业股

服务电话:0743-4727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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