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古丈县财政局2015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古丈县财政局2015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07 15:55:29 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州政办发〔2010〕58号)精神,结合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古丈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古丈县人社局一楼;邮编:416300;电话:4723020).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以“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为着力点,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共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茶乡财政网发布各类信息258条,包括财税政策、政府预算执行情况、政府公开招标中标信息、财政动态等方面。州级及以上刊物发布各类信息20条,包括财政动态等方面。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古丈县政府门户网站和茶乡财政网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
三、回应解读情况
目前我局尚未收到过任何人对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提出质疑或要求给予解释,不存在回应解读的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目前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申请公开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由于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六、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为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人员为组员,办公室负责具体公开工作。

  (二)严格保密、审查到位。按照《保密法》相关规定,对公开的信息进行严密审查,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机制,由局分管领导进行初审,局长审核后签字,再由办公室进行公开。

  (三)费用支出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实际和单位实际进行支出。

  七、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2015年,我局认真组织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财务室、各二级机构等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及时领会最新精神,务求将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并积极参加县里组织的各种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拓展。四是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不少距离,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服务;二是进一步理顺内部工作机制。抓紧落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三是加强培训工作。加强对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信息经办人员的责任意识与服务意识,提高信息报送水平,确保信息报送质量。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