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2015年古丈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古丈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08 09:22:45 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湘西自治州政务公开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古丈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古丈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古丈县古阳镇小古丈坪沿河南路201号;邮编:416300;电话:4722645)。

  一、概述

  2015年,本局按照我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局的司法行政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以下是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概况:

  (一)严格按照要求的形式公开政府信息。按县政府的统一要求,认真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的维护更新工作。2015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条。此外,还通过报纸刊物及时向社会公示了大量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有关信息。 

  (二)建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更新维护制度。为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掌握和获取与司法行政工作相关的政府信息,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对信息的动态管理,严格执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梳理、增补新产生的信息,按规定程序做好保密审核,认真做好信息更新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得到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2015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90。其中政策文件类信息15条,占总体比例的17%。内容为本局工作相关的法规、规章、政策、文件等信息。业务工作动态类信息12条,占总体比例的13%,内容为本局的各项政务、业务活动等信息。其他类信息63条,占总体比例的70%。内容为司法行政工作的相关信息等。

  (二)主动公开的形式:从便于大众知晓,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公众监督为出发点,本局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均在该网站予以公开。同时,积极拓展其他信息公开渠道,设置了业务办事查阅点,方便公众对本局政府信息的查阅和申请。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本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5年我局受理来电咨询166起,实现100%答复。受理投诉0起。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工作的财政支出主要为日常办公经费。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是: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学习还有待进一步深入。二是专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和专职人员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与百姓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本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健全主动申请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细则,加大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年度报告制度、监督和考核机制等力度,不断提高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继续加大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力度。根据要求,继续加大司法行政信息公开的探索力度,对确定公开的信息,及时在网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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