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文件要求,现将古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退役军人工作中心任务,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申请公开工作。
(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规范信息公开发布及信息申请公开流程,严把信息发布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古丈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开、发布和更新有关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 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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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任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意识。有待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切实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等方面的关系。
二是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使用的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古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古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0743-4728176)。
古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