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古丈县司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古丈县司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1-20 09:02:13 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精神,特向社会公布古丈县司法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司法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古丈县古阳镇小古丈坪沿河南路201号;邮编:416300;电话:0743-472264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古丈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压紧压实信息公开责任,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主动公开领导信息、机构职能、文件通知、财政预决算、矫务监督与公开及其他信息,并在上述信息发生改变时进行了及时更新,着力推进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切实增强司法行政部门公信力、执行力。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度我局未收到依法申请信息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相关政策,严格做好网站信息发布“三审”工作,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和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公正高效便民的制度优势的主渠道作用。同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的备案、清理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协调,业务股室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积极落实信息动态维护机制,通过门户网站、“古丈司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多渠道、多角度向社会公众公开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政府信息。我局司法行政工作亮点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古丈融媒、红网时刻、新湖南、湖南法治报等多平台发布信息37篇,均未出现涉政治类、“三化”问题等严重错误信息。

(五)监督保障。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发布相关制度,按照“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原则,严把政治关、思想关、文字关,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并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咨询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3

4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9

2

12

25

48

28

3

1

6

38

17

3

1

2

2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基本达到相关工作要求,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是司法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以社会关注和群众需求为导向,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公开司法行政相关政策性、动态性信息,提升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同感。同时,丰富信息形式,加大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的发布,力争发布的信息图文并茂、喜闻乐见、通俗易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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