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卫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7年版
办公地址:古丈县古阳镇太阳城茶城北路155号。
网 址:http://www.guzhang.gov.cn/
政府信息公开受理部门:县卫计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43-4722630
传真号码:无
投诉电话:0743-4722630,12342
领导信息
局党组书记、局长聂可可:主持县卫生计生局全面工作。联系县计划生育协会、断龙山镇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符自贵:负责精准扶贫、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基层党建、干部学习、内务管理、文明创建、美丽湘西、预安销号、绩效考核、宣传及其他工作;分管财务股、办公室、核算中心工作。联系人大、人武及坪坝镇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晓兰:负责政工人事、爱国卫生、创卫、工青妇及其他工作;分管人事股、爱卫股(爱卫办)。联系县红十字会、县皮肤病防治所、古阳镇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向德权:负责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家庭发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妇幼计生服务、分管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股、妇幼健康服务股。联系县计划生育药具站、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及岩头寨镇工作。
副局长王斌: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科技教育、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法制与综合监督、医政、药政、医改、基层卫生、卫生应急、公共卫生管理、中医药管理、减负、安全生产、优化环境及其他工作;分管规划与信息股、体制改革股(县医改办)、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疾病预防控制股、医政医管股(县人民政府献血管理办公室)、中医药民族医药管理股、基层卫生股(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科技教育股。联系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及红石林镇工作。
局党组成员、纪检书记向顺友:负责党风廉政、纪检监察、作风建设及其他工作;分管局机关纪委和监察室。联系高峰镇工作。
局党组成员、县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龙胜利:主持县计划生育协会全面工作,分管卫生计生项目建设。联系默戎镇工作。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
2、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监督指导全县相关单位实施国家卫生技术规范和食品安全标准。
3、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相关政策措施,监督管理全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4、承担全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组织开展食品及涉水产品和消毒产品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工作。
5、组织制定并实施农村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协调指导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
6、适时拟订调整县级新农合政策的指导意见,协调指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和监督工作。
7、制定全县妇幼卫生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监督指导妇幼卫生工作。
8、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制定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等疾病防治规划,督促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
9、开展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相关措施,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督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
10、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制定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规划,贯彻执行《湘西自治州土家医药苗医药保护条例》,推进中医药民族医药的传承与创新,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
11、组织开展卫生行政执法与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开展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实施传染病防治监督。
12、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督促医疗机构执行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开展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评价,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医疗纠纷调处工作。
13、组织制定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督促医药卫生科研攻关项目的实施,指导医疗科技适宜技术的普及与应用工作,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1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执行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卫生人才发展规划。
15、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负责直属医疗卫生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6、承担全县全国执业医师考试和全国卫生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报名、资质初审和考试工作。
17、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8、贯彻执行国家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全县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的贯彻落实责任;协助有关部门拟定计划生育的法规草案和规章及制定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
19、根据国家、省、州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全县人口发展战略,制定全县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稳定低生育水平。
20、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建立全员人口基础信息库。
21、制定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负责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22、监测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参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23、负责实施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推广服务和全县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分析工作;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的工作,对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配合工商行政、药品监督、物价等部门,依法对计划生育药具零售及保健用品市场进行监督与管理。
24、制定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及人口理论学习。
25、编报县级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指导计划生育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资金。
26、制定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指导有关计划生育群众团体和社会团体的工作。管理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人事编制等工作。
27、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0743-4722630
2、人事股 0743-4726509
3、规划与信息股 0743-4726592
4、财务股0743-4726592/4723656
5、法制与综合监督股
6、体制改革股 0743-4726793
7、卫生应急办公室 043-4722630
8、疾病预防控制股0743-4727916
9、医政医管股0743-4726793
10、中医药民族医药管理股0743-4726793
11、基层卫生股 0743-4726283
12、妇幼健康服务股0743-4727916
13、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0743-4726793
14、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0743-4722844
15、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0743-4723630
16、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股
17、科技教育股
18、爱国卫生股
直属单位
1、县人民医院
2、县中医院
3、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4、县疾控中心
5、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6、县皮防所
7、县计划生育药具站
8、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
9、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集中核算中心
10、县红十字会
11、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归口管理县计划生育协会(公务员法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群团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