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头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岩头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宣传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岩头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岩头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宣传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将《岩头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宣传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岩头寨镇人民政府
2021 年 1月 13日
岩头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宣传
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和全州安全生产顽瘴痼疾攻坚战视频会议精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决定从2021年1月15日-4月15日在全镇深入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宣传行动(简称“四大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为根本遵循,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切实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 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按照“全领域、全流程、全覆盖和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宣传,铁腕打非治违,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
二、排查范围、内容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全镇所有地区、所有行政村、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二)排查内容。
1.政府方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情况;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宣传部署推进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各村委会和有关企业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落实“打非”主体责任的情况。
2.村级方面。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落实单位监管责任情 况;“三年行动”各村建立健全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及推进整改落实情况;相关村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宣传工作进展情况。
3.企业方面。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企业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三年行动”计划执行情况,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基础工作情况。
(三)检查重点
1.矿山。重点整治非法进入已经关闭、废弃和长期停产、停建的非煤矿山地下矿井进行采挖或者盗采;对已关闭的非煤矿山要盯紧看牢,采取“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非法违法开采;以采代探或超深越界开采;建设项目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擅自组织施工;停产超过 6 个月的矿山未进行安全评价和安全论证,擅自组织生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露天矿山未按设计分台阶分层开采;尾矿库擅自加高扩容;地下矿山采空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要求进行治理,未及时填绘图纸, 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 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外包工程以包代管等。(责任单位:镇政府牵头,镇安委办、镇派出所、各村委会和有关企业按各职责分工落实)
2.危险化学品。重点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健全落实;生产装置、高危生产活动和危险化学品罐区、仓库、管廊等重大危险源、作业过程安全风险是否安全可控;危化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储存设施,与学校、医院、居民区等重点目标的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作业现场管理、安全警示标识标牌是否科学有效;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承包商管理等重点作业环节是否严格审批并管控到位;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责任单位:镇政府和各村委会和有关企业落实)
3.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现象;是否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是否集中连片经营或在超市内销售;是否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和来源不明的产品; 是否在许可证注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是否有超许可证注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责任单位:镇安委办、镇派出所、各村委会和有关企业按职责分工落实)
4.交通运输。以“两客一危”、接送学生车辆、货车、农村面包车为重点,全面排查车辆安全性能和驾驶人员隐患;以公路、事故多发的公路、农村道路以及通行班线客车、校车的道路为重点,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隐患;以客货运业主、危化品运输企业和物流场所为重点,全面检查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深化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等。(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安委办和各村委会和有关企业按各职责分工落实)
5.建筑施工。突出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路工程、电力工程、水利工程、通信工程等各类工程建设领域,督促企业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对作业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认真排查治理,关注极端天气对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起重、高空作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暂停存在危险的作业等。(责任单位:镇安委办牵头,镇派出所和各村委会和有关企业按各职责分工落实)
6.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以及老旧房屋、民宿客栈、群租房、“三合一”等火灾风险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治理,重点整治生产经营单位及重点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不畅通,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泵、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不到位等问题。深入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重点检查各村群租房及在建工地、出租房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配备到位; 重点检查公共娱乐场所、客运场站、宾馆饭店、农贸市场、养老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情况等。(责任单位:镇安委办,镇派出所、各村委会和有关企业按各职责分工落实)
7.城镇燃气。组织餐饮场所认真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液化气无证经营、流动经营的非法行为,严格规范燃气储备、钢瓶市场秩序等。(责任单位:镇安委办,镇派出所和各村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大宣传重点内容
(一)组织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按照国务院、省州安委办统一部署,组织县内各级电视媒体播放专题片公开版。(责任单位:镇党政办,镇安委办,各村委会按各自职责分工落实)。
(二)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全镇各村委会开设专题专栏,制作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宣传片。深入开展“以案说法”活动,对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警示教育。(责任单位:镇安委办头,镇党政办和各村委会和有关企业按各自职责分工落实)
(三)加大违法非法曝光力度。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企业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责任单位:镇党政办、镇安委办和各村委会和有关企业按各自职责分工落实)
四、组织实施方式
(一)村级层面。各村委会和有关企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有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四大行动”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迅速进行部署,企业自查自纠自改。要对辖区内各类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严格落实“打非”主体责任,盯紧看牢已关闭关停非煤矿山,坚决断电封路、封井封口,铁腕整治偷采盗采或非法运行行为。
(二)企业单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制定方案,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纠活动。要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清单,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
五、时间安排与阶段任务
本次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均应将自查自改、监管执法、宣传培训、督导检查等工作贯穿始终。
第一阶段: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宣传阶段(2021年1月20日前)。镇有关单位在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 按照“一单四制”要求,深入企业推动开展检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狠抓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牵头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在1月21日前进行交办,所有隐患排查整治要形成工作闭环,镇安委办跟踪督办。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月22日至3月25日)。各单位采取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重点督查问题隐患是否整改到位,执法查处是否落实并认真总结分析“四大行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总结阶段(2021年3月26日至 2021年4月10日)。各牵头单位认真梳理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宣传和“回头看”期间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对限期未能整改到位的问题及时反馈至镇安委办,再由镇安委办报县安委办集中实施挂牌督办,巩固前段整治成果,确保隐患清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委会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四大行动”的紧迫性、责任感,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带头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宣传责任和工作落实。
(二)严格监管执法。要切实把依法治安作为安全生产治本之策,把严执法作为防范事故的断然措施, 真正用起来,严起来。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要阵固树 立执法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敢于动真碰硬。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四个一 律”要求依法严惩。要通过严格监管执法,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上报县级层面关闭取缔,联合县主管部门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 的单位和个人。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村委会要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利用“村村响”广播或组织安全文化小分队、志愿者综合运用符合地方特色的方式多种互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导问责。镇安委办将会同镇纪委对全镇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四大行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因工作不力或失职渎职的将依法依规提请有关单位严肃问责追责。各村委会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四大行动”情况的严格摸排, 对“打非”主体责任不落实、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措施不得力甚至酿成事故的,严格依法依规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