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岩头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岩头寨镇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 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岩头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岩头寨镇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 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18 11:51:24 字体大小:

岩政发〔202120

岩头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岩头寨镇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

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切实搞好我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省、州、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指挥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岩头寨镇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古丈县岩头寨镇人民政府

                         20213月17


岩头寨镇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工作方案

为扎实有效推进全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稳定,根据省州统一部署,结合我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总体要求和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24字防控方针,认真落实动物防疫工作目标责任制,以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为重点,积极推行以强制免疫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确保防控工作按时间、按质量、按要求完成,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促进我养殖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严格实施监测、免疫、检疫、监管、应急处置等综合防控措施,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不发生重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单项目标

1、病种免疫目标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二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确保畜禽群体常年免疫密度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防疫档案建档率、牲畜耳标佩带率达100%。

小反刍兽疫根据湘农办函[2020]219号文件要求,经做好小反刍兽疫免疫退出风险评估工作后,确认2021年仍需开展小反刍兽疫免疫的,报省农业农村厅同意后再进行强制免疫。

2、免疫质量目标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二种强制免疫疫病群体有效免疫保护率达到90%以上其他疫病的群体有效免疫保护率达到省、州规定标准。

3、检疫监督目标规模饲养场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散养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90%以上屠宰检疫率达到100%。

4、消毒灭源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目标规模养殖场、畜禽定点屠宰场和交易市场环境消毒面达到100%, 规模养殖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三、时间安排

根据省、州部署,结合我实际,2021年春季集中免疫时间安排为3月上旬启动春季集中免疫,4月下旬基本完成,5月开展免疫效果监测。秋季集中免疫时间安排为9月上旬启动,10月下旬完成,11月开展免疫效果监测。

四、工作任务与措施

(一)突出强制免疫,打牢防疫基础。免疫是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关键措施,各要认真抓好一是落实免疫责任制。养殖者是履行强制免疫的主体责任,大力推行“地方政府领导、医部门监管、养殖场(户)为主”的强制免疫责任模式,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免疫、监测、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组织安排好人力、财力和物力,确保免疫工作顺利开展。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的要求,做到免疫注射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漏洞。二是实行分类管理。针对目前非洲猪瘟疫情隐患多,风险大的实际,在强制免疫具体实施过程中。一是要组织抓好牛、羊、禽强制免疫病种的落实。二是对猪的强制免疫工作采取以下办法有能力自己打防疫针的中、大型规模猪场,采取发放疫苗的办法,由猪场自己实施无能力自己打防疫针的中、小规模猪场,可采取发放疫苗,进行打防疫针培训(最好是视频培训)的办法,由猪场自己实施生猪散养户强制免疫暂不统一组织,但散养户需要疫苗时,应免费提供。三是加强疫苗使用监管。要健全疫苗管理责任制,严格做好疫苗分发和保藏工作,规范出入库登记,防止疫苗浪费要加强免疫工作规范化建设,培训好免疫队伍,做到操作规范、程序严格、记录完整、消毒到位。

(二)强化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疫情监测制度,充分发挥村级动物防疫员和动物疫情报告观察员的作用,对重点地区、重点区域、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牲畜集散地等实行定期或不定期重点监测,做到有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将疫情扑灭在萌芽状态,防止重大疫情突发和蔓延。

特别是非洲猪瘟疫情,对生猪养殖产业造成严重威胁。非洲猪瘟与以往我们经历的重大动物疫情相比,有其特殊性,对养猪业是一种毁灭性疫病。没有疫苗、致死率高,传播途径多样,耐受力强。因此,各要切实加强非洲猪瘟疫情的监测和防范工作,对辖区内生猪养殖场做好防范非洲猪瘟宣传工作,采取加强消毒、减少人员进出场、不吃非本场猪肉、严禁泔水饲养等防控措施,严防非洲猪瘟疫情的发生。对养殖场内发生不明原因生猪死亡的情况要及时处置、上报,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三)坚持依法防控,强化检疫监督。一是抓好规模养殖场防疫监管加强规模养殖场日常监管,做到监管面100%把动物防疫条件审核作为规模养殖场建设的基础条件来抓,实行一场一档管理,督促养殖场落实各项措施。二是规范检疫行为。严格产地检疫,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和到现场或指定地点检疫制度,做到受理申报动物检疫率、到现场或指定地点检疫实施率100%。 要规范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全面推进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三是着力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工作。要强化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要加强对病死动物乱扔乱弃现象的监管。

(四)抓好人畜共患病防治,阻断向人间传播。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高危人群的自身防护意识。对养殖、畜产品生产加工、乡村兽医等人畜共患病高危人群,开展专门的健康教育和技术培训,普及人畜共患病防控知识,加强职业保护和个人防护,避免在人畜共患病防控过程中出现人员感染。二是抓好H7N9流感防控。要加强跨省及州活禽调运、活禽交易市场的监管和疫情监测,做好活禽交易市场的消毒工作。三是要做好狂犬病、布病、羊痘等人畜共病防治工作。要进一步加大犬只免疫、家畜查治和传染源管控等工作力度,重点控制犬、牛羊等牲畜传染源禁止从国内布病一类地区调入牛羊等易感动物,控制疫病的传播,保护我人畜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防疫责任。动物防疫是政府行为,各村应在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有计划、有组织、有目标地动物防疫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实行分片包干,任到人。对因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免疫密度、抗体水平未达到上级业务部门要求而引发疫情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大宣传力度,实现群防群控。要以各种方式加大对《动物防疫法》的宣传,通过宣传,使社会公众、养殖农户熟悉了解《动物防疫法》的内容,宣传到每个规模养殖场,积极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形成共同防控动物疫病的合力,达到群防群控的目的。

(三)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工作开展。督促检查是促进动物防疫工作开展的重要手段,对防疫工作决不能只限于安排部署,要切实防疫工作进行跟踪、督促,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本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特别是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将纳入乡村振兴生猪产业考核内容,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也将组成督查指导工作组,对全动物防疫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任务完成好,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较差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引发重大动物疫情而造成损失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0号岩头寨镇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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