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来源:古丈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作者:古丈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05-17 16:23:54 字体大小: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3〕37号)的工作安排和要求,为规范人力资源服务市场秩序,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建设,切实做好我州2022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以下简称“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年报资料

及时组织辖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劳务派遣机构)提交年报资料,包括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备案凭证、劳务派遣许可证、年度工作总结、年报统计表(机构综合情况及年度业务情况等)、年度资产损益表、年度公示表(附件1)等。

二、年报公示内容

各县市在审核各机构的年报资料后,要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自主公示年报信息。一是必须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称、营业地址、法定代表人、服务范围、联系方式、设立分支机构、网站网址、行政许可和备案及其变更延续、行政处罚等情况;二是自主选择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机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等信息;三是不予公开的内容。主要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涉密信息,或其他暂不宜公开的信息。

三、年报进度安排

年报公示主要分为个阶段:一是机构自主公示。2023430日前,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认真填报《2022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报公示表》(附件1),并在本部门、本单位门户网站或主要经营服务场所进行年报公示。二是县市集中公示。202356日至520日,各县市人社部门对及时报送年报并进行公示,且管理服务规范的机构,准予《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备案凭证》《劳务派遣许可证》等延续有效三是人社厅统一公示。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实施。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与劳动关系股要加强协作,按照时间节点共同认真做好年报资料收集审核、组织机构自主公示、县市集中公示等工作。结合年报资料审核与年报公示工作,对发现违法违规开展业务或不按规定参加年报公示的机构,依法依规做出限期整改、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备案证》《劳务派遣许可证》等相关处理。二要按时报送资料。各县市于2023年5月20日前要将年报资料审核及年报公示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连同《2022年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相关情况公示表》(附件2报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要及时反馈问题。各县市在年度报告公示及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向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劳动关系和农民工工作科反馈沟通。

联系州人社局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龙俊桦

州人社局劳动关系和农民工工作科  

电 话:0743-8222233  8727521

电子邮箱1139362325@qq.com   

附件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报公示表

     2.2022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相关情况公示表

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517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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