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劳动保障定期书面审查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县直各类用人单位:
为全面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促进用人单位履行守法诚信义务,推动我县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有序进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县直各类用人单位开展2021年度劳动保障定期书面审查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面审查和参评对象
县直各类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二、领取文件和报送资料时间、地点
请各类用人单位于4月18日至4月30日来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古丈县人社局二楼劳动保障监察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43-4723732)领取文件和表格,并于5月10日前向县劳动保障监察局报送相关资料。
三、书面审查和等级评价应报送的资料
1.《劳动保障监督检查手册》;
2.填报盖章的《2021年度县直企业及其他各类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定期书面审查申报表》(见附件1);
3.填报盖章的《2021年度县直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申报表》(见附件2);
4.单位营业执照;
5.用人单位与5名劳动者签订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5份;
6.2021年度员工花名册;
7.2021年度按月发放工资表;
8.2021年度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复印件:
9.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审评工作。劳动保障定期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是监督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用人单位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县直各类用人单位务必要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单位实际,安排专人负责审评工作。
(二)认真填报。按时报送审评资料。县直各类用人单位要按照“事实求是"的原则,如实填报书面审查表和诚信等级评价申报表,并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经核查发现用人单位存在申报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的,书面审查一律定为“不合格”,诚信等级评价一律定为“C级”。
(三)加强执法,强化运用审评结果。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严格审查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依据情况分别进行处理,进一步强化审评结果运用。对存在违法行为和未参加审评工作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理处罚,并将通过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检查的方式重点督查。诚信等级评级结果于2022年5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
附件: 1.《2021年度县直企业及其他各类用人单位劳动
保障定期书面审查申报表》;
2.《2021年度县直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
申报表》;
3.《2021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双随机一公开”参评用工单位》;
古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