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古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

古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8-03 21:00:00 字体大小:

古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2020年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6、支出预算明细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7、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政府性基金表

15、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拨款表

16、经费拨款表

17、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18、三公经费预算表

19、整体绩效目标表

20、专项资金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2020年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省有关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辖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性文件和措施,拟订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发展战略。

(2)负责对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疏导交通,维护公路、城市道路(包括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交通秩序,参与研究拟订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城区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装置等安全设施的设置和管理;依法打击破坏道路安全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

(3)参与全县道路检查站(卡)的审核和管理工作;参与对涉及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停车场(库)、车辆停靠站点的规划建设和挖掘、占用道路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停车场(不含交通部门主管的客货运输站场)的使用管理,并参与停车场规划、设计、建设的审查监督工作;参与管理城镇出租车辆、负责城区客运车辆使用号牌和线路牌的管理;牵头搞好城区客运交通的科技组织,查处无号牌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营运以及不按规定站点停靠等违法行为。

(4)负责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调处工作,指导全县交通安全组织建设和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5)负责实施交通警(保)卫工作和公路上的综合执法;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维护公路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公路上发生的违法活动,打击车匪路霸,堵截逃犯和其他犯罪嫌疑人;依法查处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行为。

(6)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动车管理的各种法规及政策;依法对全县的机动车(小型汽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进行登记管理(注册、过户、转入转出、变更、抵押、查封、注销登记);负责全县特种车辆安装警灯、警报器和使用证据的呈报、审批和核发工作;对全县机动车生产、改装、维修、报废进行安全技术监督;负责全县机动车档案管理;依法对拖拉机及其驾驶人进行监督管理。

(7)依法受理初次报考摩托车驾驶人的资格审验、考试、发证;负责对在册驾驶人进行日常管理(年审、年审教育、增驾、换补和注销等);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对驾驶人培训机构资质进行审核;负责对全县机动车驾驶人的各类资料归口管理。

(8)按有关规定负责全县公安交警系统规费收入和预算外收入以及罚没款、物的管理、稽查和审核;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9)负责全县公安交警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检查和监督公安交警系统的的执法活动,督察和协助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大队为正科级机构,共有民警26人,其中25人为交警队编制,交警队在职人员19人,退休人员2人,还有7人为公安局借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古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本级。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古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本级预算的情况。收入包括经费拨款和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古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基本运行的经费及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642.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2.15万元(包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 339.8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302.31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64.34万元,主要原因是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642.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42.15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68.9万元,减29.5 %。主要原因是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减少

四、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642.1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461.1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145.23万元、津贴补贴45万元、基本养老66.15万元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15万元、水电费8.5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80.9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公安交警专项、公安交警专项业务费等。主要用于公安交警业务办公费2万元、业务印刷费16.75万元、业务电费3.25万元、业务邮电费1.52万元、办案差旅费30万元、业务维护费15万元、业务租赁费10万元、业务培训费5.03万元、交警专用材料费24.9万元、业务被装购置费6.41万元、业务劳务费10万元、福利费20万元、交警办案业务用车36.1万元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局机关及二级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3.44万元,增长733.00%。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局今年调整预算编制口径,按照湘财政法【2018】30号文件精神规定,重新核定公安系统日常公用经费保障标准。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0.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3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6.1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减少 0 万元,降低 0  %。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州委七条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一,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减少 0 万元,降低 0 %;其二,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比上年减少 0 万元,减少 0 %。虽然金额减低额为0,实际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也是严格控制压缩的,因为每年物价上涨,修理费和燃油费单价都在上涨,我单位对公务用车运行进行控制压缩,才保证支出金额不增加。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情况

   本部门有公务用车8辆;通用设备274台(套),专用设备42台(套)。2020年拟新增通用设备0台(套),办公家具0台(套)。

4、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我单位采购预算总额24.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60万元。

5、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64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1.19 万元,项目支出 180.96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古丈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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