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调整古丈县2018年人行道硬化等项目计划的通知
古扶字〔2018〕26号
古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调整古丈县2018年人行道硬化等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省州县驻村扶贫工作队:
为推进全县精准扶贫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古丈县农业局关于调整古扶字[2018]14号、18号及古扶统[2018]11号项目计划的请示》(古农〔2018〕41号)、《古丈县水利局关于调整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及古阳镇长潭村防洪堤项目专项资金的请示》(古水〔2018〕30号)等文件,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我县2018年人行道硬化等项目计划进行适时调整,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原古扶字[2018]14号文件下达的扶贫资金422.7507万元支持县农业局人行道硬化项目及古扶统[2018]4号、古扶统[2018]7号文件分别下达的扶贫资金20万元、43.72万元支持县水利局安全饮水建设项目,按调整后的项目计划实施,原古扶统[2018]3号、古扶统[2018]9号文件中“古阳镇且茶牛儿山村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的项目名称调整为“古阳镇且茶村牛儿山公共服务中心附属设施建设”。调整后的项目明细表见附件。
二、除上述项目计划调整外,原古扶字[2018]14号、古扶统[2018]4号、古扶统[2018]7号、古扶统[2018]3号、古扶统[2018]9号文件中明确的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调整后的项目仍分别由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负责进行设计、实施、跟踪服务、项目验收,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计划。
三、项目所在镇、村和驻村扶贫工作队要着力优化施工环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推进项目尽快实施,早日竣工。
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责任单位须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扶贫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严禁挪作他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古丈县2018年人行道硬化等项目调整计划明细表
古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