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注销古丈县吉发矿产有限责任公司老寨重晶石等5宗采矿权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落实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推进非煤矿山“三个一批”工作实施方案》(州应急安委发〔2024〕2号)及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市县发证过期采矿权清理处置的工作提示》等文件精神,严格按要求推动我县发证过期采矿权清理处置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依法注销古丈县吉发矿产有限责任公司老寨重晶石、古丈县千源矿业有限公司重晶石矿、古丈县宏源钒业有限责任公司鬼溪重晶石矿、古丈县振鹏筑磊矿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古丈县振鹏筑磊重晶石矿、古丈县季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古丈县季辉重晶石矿等5家采矿权。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在县人民政府统筹协调下,按照各自职能职责,依法做好注销、关闭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州生态环境局古丈分局、县科工信局要依法注销相关证照,督促矿山关闭到位。其他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配合抓好采矿权注销工作;相关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社会稳定和矛盾协调,并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做好矿山关闭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大打击非法采矿力度,坚决打击处理非法开采行为。
附件:拟注销采矿许可证名单
古丈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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