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古丈县防返贫致贫专项救助保障基金使用办法
  • 索引号:000014349/2022-00021
  • 文号:古政办发〔2022〕34号
  • 统一登记号:GZDR-2022-01016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2027-11-16 09:00:00
  • 签署日期:2022-11-16 09:00:00
  • 登记日期:2022-11-16 09:00:00
  • 所属机构:湘西州古丈县
  • 发文日期:2022-11-16 09:00:00
  • 公开责任部门:古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GZDR-2022-01016



古政办发〔202234

古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古丈县防返贫致贫专项救助保障

基金使用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古丈县防返贫致贫专项救助保障基金使用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古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116

古丈县防返贫致贫专项救助保障基金

使用办法

为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效化解返贫致贫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政策保障底线,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防返贫致贫专项救助保障基金的指导意见》(州政办发〔20227)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县防返贫致贫专项救助保障基金使用办法。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健全防返贫致贫应急救助机制,强化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的监测和帮扶,充分发挥防返贫致贫专项救助保障基金的作用,筑牢防返贫致贫政策保障底线。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采取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有机结合的办法,充分发挥政府主导职能作用,发挥好社会力量的参与作用,形成防返贫致贫风险防控工作合力。

()突出重点,聚焦防贫。坚持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重点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突发严重困难户进行监测和帮扶,筑牢防贫返贫底线。

()统筹资源,动态管理。统筹各类帮扶救助资源,实行部门联控、资源共享、数据互通,综合判定,应救尽救,应帮尽帮,动态清零,及时消除和化解返贫致贫风险。

三、使用对象

防返贫致贫专项救助保障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主要针对三类对象:

()脱贫不稳定户。指建档立卡脱贫户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以内,且存在返贫风险的农户。

()边缘易致贫户。指一般农户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以内,且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

()突发严重困难户。指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当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造成两不愁三保障不达标,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以上三类对象均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数据为准。

四、救助标准

根据我县实际,对全县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经各种政策性帮扶和社会性救助后仍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启动防返贫致贫救助程序。救助标准如下:

()健康救助。重点对患有重特大疾病和慢性病的,在县域内住院、依规转诊至县域外住院、特殊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费用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性报销(救助)和众筹、基金等多重社会性救助后,个人承担费用仍较高,影响基本生活,

面临返贫致贫风险的,对超出个人自负起付线部分给予救助。每人每年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救助标准如下:

表一 健康救助标准

救助对象

起付线

超出起付线部分

超出部分救助

未消除风险监测户

(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2000

1万元以下()

60%

1万元~3万元()

70%

3万元以上

80%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各镇人民政府)

()教育救助。重点对家庭有公办全日制高中、中高职或大中专院校就读学生的,按规定享受相关资助政策后,还需家庭和个人支付的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生活费、保险费等方面仍然存在困难,影响基本生活,面临返贫致贫风险的,给予救助。全日制高中、中职每学期每生救助标准为1000元,高等教育(高职、大专、本科及以上)每学期每生救助标准为2000元。救助


标准如下:

表二 教育救助标准

救助对象

受教育阶段

救助金额

未消除风险监测户

(脱贫不稳定户、边缘

易致贫户、突发严重

困难户)

普通高中、中职

1000//

高等教育(高职、大专、本科及以上)

2000//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各镇人民政府)


()产业救助。因自然灾害、病虫草鼠害等原因造成种植类、养殖类产业严重损失,按规定享受相关资助政策及其他商业保险赔付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影响基本生活,面临返贫致贫风险的,根据产业损失情况予以救助,每户每年救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

表三 产业救助标准

救助对象

最高救助金额

未消除风险监测户

(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5000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各镇人民政府)


()就业救助。对因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局域性或区域性有规模的自然灾害、国家政策影响等不可抗力、不可预见的因素,致使企业停工、停产,导致救助对象无法正常务工而收入骤减,影响基本生活,面临返贫致贫风险的,予以就业救助。救助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每人每月救助金额不超过1000元,具体标准如下:

表四 就业救助标准

救助对象

每人每月最高救助金

未消除风险监测户

(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1000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各镇人民政府)


()住房救助。重点对因灾造成唯一住房无安全保障,按规定享受相关资助政策后,仍然影响基本生活,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根据住房危险程度、改造方式等,给予救助。救助标准为:经县级行业部门鉴定后,C级危房根据维修实际每户救助20004000元;D级危房重建每户救助10000元。救助标准如下:

表五 住房救助标准

救助对象

危房等级

救助金额

未消除风险监测户(脱贫不稳定户、

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C

20004000

D

10000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各镇人民政府)

()其他救助。重点对因疫情、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致残或其他原因造成收入骤减或刚性支出骤增,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在实施临时救助、专项救助等救助措施后仍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给予救助。由镇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认真研究确定申报帮扶意见,县级行业部门审核,县乡村振兴局批准,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各镇人民政府)

五、申报程序

申请防返贫致贫专项救助保障资金,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级初审、公示镇复核县级审批发放救助金的工作程序进


行,申请至办结时间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一步:个人申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经各种政策性帮扶和社会性救助后仍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由申请救助对象本人根据自身实际自主申请,填写古丈县防返贫致贫专项救助保障基金申请报告、古丈县防返贫致贫风险救助保障基金申请审批表,交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初审。

第二步:村级初审、公示。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在本村范围内,对监测户的申请进行初审,对复核通过的拟救助对象,在村公示公告栏、群众集中地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形成初步意见报送镇。

第三步:镇复核。镇组织入户调查核实,入户调查核实组由镇干部、村干部、驻村干部组成,每组不少于2人。形成复核意见,将拟救助对象上报县乡村振兴局。

第四步:县级审批。县乡村振兴局牵头,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对拟救助对象开展信息比对、会商研判,确定救助对象名单及标准,并将情况反馈相关镇。

第五步:救助金发放。县乡村振兴局启动救助程序,按照救助标准发放救助基金,统一使用惠农一卡通进行发放。

六、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我县将防返贫致贫专项救助保障基金工作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工作内容。各镇、县直相关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压实


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2.严把标准程序。各镇和驻村工作队要严格执行救助基金申报、初审、复审、公示等程序,切实做到资料完整、结果真实、程序公开。必须坚持原则、较真碰硬、客观公正、敢于担当,做到宣传过程实、政策到位实、坚决杜绝工作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现象发生,经发现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3.加强基金管理。各驻村工作队要对申请对象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申请人救助基金不挪作他用。要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开。

本办法自20221116日起施行。古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古丈县防返贫致贫专项救助保障基金使用办法》的通知(古政办发〔202213号)废止。

附件:1.古丈县防返贫致贫专项救助保障基金申请报告(模板)

2.古丈县防返贫致贫专项救助保障基金申请审批表

3.古丈县防返贫致贫专项救助保障基金发放人员名单


附件1古丈县防返贫致贫专项救助保障基金申请报告(模板).doc
附件2古丈县防返贫致贫专项救助保障基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古丈县防返贫致贫专项救助保障基金发放人员名单.doc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