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9/2024-00417
- 文号:古政发〔2024〕4号
- 统一登记号:GZDR-2024-00003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2029-11-02 16:00:00
- 签署日期:2024-12-02 16:00:00
- 登记日期:2024-12-02 16:00:00
- 所属机构:湘西州古丈县
- 发文日期:2024-12-02 16:00:00
- 公开责任部门:古丈县人民政府
GZDR-2024-00003
古政发〔2024〕4号
古丈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维护县政府文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2号)、《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州政办函〔2024〕41号)等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在2023年规范文件清理结果以及日常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的基础上,组织县司法局等单位对目前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见附件)。
一、《古丈县深入开展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行动工作方案》等3份规范性文件废止。
二、《古丈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办法》等20份规范性文件失效。
三、《古丈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支持精准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等39份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上述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废止、失效后的后续管理工作。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自规范性文件发布之日起连续计算;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并及时到县司法局重新备案登记,但规范性文件规定了有效期的,按其规定的有效期执行。各镇人民政府及县直各单位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责,认真执行继续有效、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管理好经济社会各项事务。
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直各部门于2024年8月31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列入继续有效和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确需继续执行的,依照《湖南省规范文件管理办法》重新制定规范性文件。议事协调机构、部门派出机构、部门内设机构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已经制定的,一律废止;确需继续执行的,应当由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或县人民政府部门重新制定规范性文件。
附件:1.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宣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古丈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日
附件1
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
序号 |
制定机关 |
文号 |
文件标题 |
1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古政办发〔2022〕21号 |
古丈县深入开展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行动工作方案 |
2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古政办发〔2022〕27号 |
古丈县大力推进产业发展“百十一”工程实施方案 |
3 |
县人民政府 |
古政发〔2024〕2号 |
古丈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古丈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
附件2
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0件)
序号 |
制定机关 |
文号 |
文件标题 |
1 |
县人民政府 |
古政发〔2018〕8号 |
古丈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办法 |
2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古政办发〔2018〕10号 |
古阳河水库及库区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 |
3 |
县人民政府 |
古政发〔2018〕11号 |
古丈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支持精准扶贫项目管理办法 |
4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古政办发〔2018〕12号 |
古丈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5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古政办发〔2018〕20号 |
古丈县“十三五”节能减排行动实施方案 |
6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古政办发〔2018〕21号 |
古丈县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实施方案 |
7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古政办发〔2018〕31号 |
古丈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管理暂行办法 |
8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古政办发〔2018〕41号 |
古丈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6个专项应急预案 |
9 |
县人民政府 |
古政发〔2019〕1号 |
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10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古政办发〔2019〕1号 |
古丈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实施细则 |
11 |
县人民政府 |
古政发〔2019〕2号 |
古丈县鼓励返乡创业工作十条措施 |
12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古政办发〔2019〕11号 |
古丈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
13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古政办发〔2019〕20号 |
古丈县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办法 |
14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古政办发〔2021〕23号 |
古丈县食品摊贩经营管理暂行办法 |
15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古政办发〔2022〕3号 |
古丈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试行) |
16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古政办发〔2022〕7号 |
古丈县自然灾害救助等6个专项应急预案(试行) |
17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古政办发〔2022〕9号 |
古丈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 |
18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古政办发〔2022〕15号 |
古丈县整治“两违”共同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
19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古政办发〔2022〕16号 |
古丈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
20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古政办发〔2022〕26号 |
古丈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
附件3
宣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9件)
序号 |
制定机关 |
文号 |
文件标题 |
1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古政办发〔2019〕22号 |
古丈县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
2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古政办发〔2020〕12号 |
古丈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支持精准扶贫项目管理办法 |
3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古政办发〔2020〕17号 |
古丈县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 古丈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 古丈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
4 |
县人民政府 |
古政发〔2020〕9号 |
古丈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
5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古政办发〔2021〕4号 |
古丈县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
6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古政办发〔2021〕6号 |
古丈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办法 |
7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古政办发〔2021〕7号 |
古丈县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
8 |
县人民政府 |
古政发〔2021〕2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
9 |
县人民政府 |
古政通〔2021〕3号 |
古丈县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集中管辖的通告 |
10 |
县人民政府 |
古政通〔2021〕4号 |
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 |
11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古政办发〔2021〕21号 |
古丈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
12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古政办发〔2022〕1号 |
古丈县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
13 |
县人民政府 |
古政通〔2022〕2号 |
关于重点水域禁捕的通告 |
14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古政办发〔2022〕5号 |
古丈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
15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古政办发〔2022〕28号 |
古丈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养护管理实施细则 |
16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古政办发〔2022〕30号 |
古丈县医疗救助实施方案 |
17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古政办发〔2022〕32号 |
古丈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办法 |
18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古政办发〔2022〕33号 |
古丈县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2022年版) |
19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古政办发〔2022〕34号 |
古丈县防返贫致贫专项救助保障基金使用办法 |
20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古政办发〔2022〕35号 |
古丈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
21 |
古丈县林业局 |
古林发〔2022〕40号 |
古丈县林业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
22 |
古丈县水利局 |
古水发〔2022〕35号 |
古丈县水利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
23 |
县人民政府 |
古政通〔2023〕1号 |
关于规范烟花爆竹燃放的通告 |
24 |
县人民政府 |
古政发〔2023〕7号 |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25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古政办发〔2023〕3号 |
古丈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
26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古政办发〔2023〕8号 |
古丈县城市规划区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 |
27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古政办发〔2023〕12号 |
关于古丈县工程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砂石资源管理办法(试行) |
28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古政办发〔2023〕18号 |
古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依据 |
29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古政办发〔2023〕17号 |
古丈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
30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古政办发〔2023〕15号 |
古丈县城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
31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古政办发〔2023〕24号 |
古丈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
32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古政办发〔2023〕25号 |
古丈县森林防火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工作实施方案 |
33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古政办发〔2023〕28号 |
古丈县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 |
34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古政办发〔2023〕27号 |
古丈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
35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古政办发〔2023〕29号 |
古丈县户外管线规范化管理办法 |
36 |
县人民政府 |
古政通〔2024〕1号 |
古丈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和限制烟花爆竹燃放的通告 |
37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古政办发〔2024〕2号 |
古丈县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
38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古政办发〔2024〕4号 |
古丈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
39 |
古丈县自然资源局 |
古自然资发〔2024〕27号 |
古丈县关于加强全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