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解】古丈县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古丈县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的解读
关于《古丈县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应《古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完善我县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有效应对古丈县林业生物灾害,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发生及其造成的损失,保护森林、环境、旅游资源,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制定该应急预案。
该应急预案依法依规制定,明确了古丈县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指挥部成员及相关职责,建立健全了领导机构,详细阐述了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运行机制,为有效应对有害生物灾害提供了行动指南。
二、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国家处置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
《湖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实验室、检疫检验实验室、物资储备仓库等基础设施建设,做好药剂、器械等有关物资的储备;加强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处置救灾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发生疫情或者重大灾害时,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响应级别,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三、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共六个部分
1. 总则部分,包括指导思想、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部分,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应急联动、专家组;
3. 预防预警部分,包括监测预警系统、预防、预警定级与发布;
4. 应急响应部分包括事件分级、应急响应启动与处置、信息报告、通报与发布、应急结束。事件分级沿用州政办发[2013]25号《湘西自治州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该文件已失效,目前州级未发布最新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5. 善后工作部分包括善后处置、总结评估;
6. 应急保障部分包括人员保障、物资资金保障 、技术保障 、通讯保障;
7. 监督管理部分包括宣传培训与演练、监督检查;
8. 附则部分包括名词术语解释、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制定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