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文解】古丈县人民政府关于《古丈县森林防火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文解】古丈县人民政府关于《古丈县森林防火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18 18:00:00 字体大小:

关于《古丈县森林防火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工作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社会监督,鼓励举报森林火灾和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线索,提高森林防火群防群治能力,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我县特制定森林防火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工作实施方案。现将《古丈县森林防火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工作实施方案》的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一是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必要手段。随着生态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我县以生态优先为立足点,公益林、天保林保护规模的不断扩大、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追求更好的生活环境,森林休闲已成当下潮流,加上林区及林区边缘农事传统生产生活用火和祭祀的陋习,违法违规野外用火普遍存在,时刻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和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为了及时制止和防范违法违规野外用火,更好保护生态环境,有必要制定森林防火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工作实施方案,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加强林区野外火源管控现实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23〕7号)和《湖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建立森林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机制的通知》对森林防火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作出了原则性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有必要制定县级森林防火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森林防火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方案作进一步细化,对林区生产生活用火、林区祭祀、炼山造林等活动作出更加具体的规定,以解决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林区违法违规野外用火的行为。

二、制定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

2、《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23〕7号);

3、《湖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建立森林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机制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包含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目标。第二部分为奖励办法,对奖励情形、不属于奖励范围的情形、奖励标准、受理程序、资金保障作了具体的规定和说明。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分别对工作原则、工作要求作了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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