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政府-关于《古丈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起草说明

关于《古丈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起草说明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24 08:35:00 字体大小:

关于《古丈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

起草说明

一、制定《预案》的目的

建立健全古丈县通信保障(含通信恢复,下同)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保证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满足应对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工作的需要,确保通信网络的安全畅通。

二、应急响应分级与启动

根据通信应急保障任务和突发公共事件造成通信事故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将通信应急保障分为特别重大(Ⅰ)、重大(Ⅱ)、较大(Ⅲ)和一般(Ⅳ)四个等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红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我省及其他省通信大面积中断的情况,国家认为需要实施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以及其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需要提供的通信保障。

(橙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省内2个以上市或全省范围通信大面积中断的情况,省政府认为需要实施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以及其他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需要提供的通信保障。

(黄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市内2个以上县(州、市、区)或州内范围通信大面积中断的情况,州政府认为需要实施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以及其他较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需要提供的通信保障。

(蓝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县内2个以上镇或县中心城区通信大面积中断的情况,县政府认为需要实施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以及其他一般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需要提供的通信保障。

三、应急响应行动

(一)分级响应

I级、II级和III级响应在上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下做好相应工作;IV级响应由县应急指挥部启动并组织实施。

(二)事故报告

1.报告程序

县级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获得预警信息后,应对预警信息加以分析,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时处置;对可能演变为严重通信事故的情况,及时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进行分析核实,视情况立即调度中国电信古丈分公司、中国移动古丈分公司、中国联通古丈分公司等单位的专家组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先期处置。

2.报告内容

报告应尽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单位的基本情况、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以及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等)

(3)事故的简要经过以及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7)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3.信息报告及处理

(1)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应立即分析事件的严重性,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处理建议,同时通知各成员单位,由县应急指挥部视情况召开成员单位和应急专家组参加的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2)县应急指挥部密切关注事故动态信息,将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县政府领导,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县委、县政府及州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

(三)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应急指挥部须迅速做出反应,组织自救和先期处置,并加强对事故现场的监控。相关部门迅速联动,并做到:

(1)立即调派人员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

(2)维护现场秩序,组织人员疏散;

(3)了解事故情况并及时报告;

(4)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拍照、录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四)预案启动

1.启动条件

根据事件的性质及发展趋势,若事态超出县级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急处置能力,企业提出请求的,或县科工信局等部门提出建议的;或事故虽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险情较大,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县政府认为有必要的,经县应急指挥部研究确认后,启动本级预案,进入县级应急响应。

2.会商

应急响应状态下,县应急指挥部启动会商机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通报通信损失和保障恢复情况及事态发展,研究、制订和审议相关工作方案,协调决策通信保障中交通运输、电力、油料保障的重大问题,协调各方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提出的支援请求。

3.通信联络

应急响应启动后,应急处置系统内部机构之间和部门之间要保持通信畅通,必须确保具备两种以上通信联络手段,主要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卫星电话、会议电视、传真等。报告涉及国家机密的有关内容,应采用保密电话、保密传真等。

4.通信保障和抢修恢复顺序

通信保障和抢修恢复工作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顺序,先急后缓的原则展开。具体如下:

(1)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首长专线;

(2)省委、省政府、省军区首长专线;

(3)突发事件处置军地指挥联络通信电路;

(4)党政专用电路;

(5)保密、机要、安全、公安、武警、军队、国防军工、核应急等重要部门租用电路;

(6)地震、森林防火、防汛、民政、气象、医疗卫生等部门使用的与防震、防火、防汛、救灾、气象信息传输与发布、医疗急救等有关的电路;

(7)金融、证券、电力、交通运输、民航、海关、铁路、税务等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部门租用的电路;

(8)其他需要保障的重要通信电路。

(五)现场处置

县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县级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进行应急处置。

根据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部的指挥长,迅速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事故现场的所有应急救援人员,须服从指挥长的统一指挥。

(六)信息发布

由县委宣传部会同县科工信局等部门负责发布事故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信息发布工作应按照有关规定,坚持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正确引导的原则,统一信息发布口径,必要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七)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到有效控制,突发公共事件得到解决,由现场指挥部提出建议,并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同意后结束现场应急响应。同时,现场指挥部予以撤销。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保障任务完成情况,适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结束应急响应建议;县应急指挥部研究确定后,宣布响应结束,并报县委县政府、州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同时通报各成员单位,相关单位终止应急响应。

四、保障措施

    明确了各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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